“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五十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4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这标志着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郑重进入一审。
截至2024年3月底,南京市共有549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会员1.3万余名。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及机关部门近1100家、企业和事业单位近1.5万家。
全市律师队伍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充分的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但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海介绍,比如,有些律师任务式的被动服务较为普遍,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性不强;少数律师存在“走过场”的思想,形式大于内容;工作机制不健全,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等,这样一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
“对标上位法,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强化律师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其执业权利的保障,既是社会民众对律师行业服务的期盼需求,也是助推整个行业高水平发展的趋势。”李大海说。
制定《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重要立法项目。为确保这部法规立得住、真管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过程。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蒋蕴翔介绍,立法启动前,市人大会同市司法局、《条例》起草专班赴西安、珠海、汕头等外地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经验和特色做法,学习相关立法制度设计和创新做法,研讨确定立法思路。
立法启动后,市司法局组织《条例》起草专班,广泛听取南京市律师行业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对《条例(草案)》的主要制度、草案文本框架结构和具体条款等内容做研讨,逐条研究论证并修改完善。今年1月19日,市司法局在官网上公布《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作为《条例》的一审委,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会同市司法局多次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广泛听取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两公”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青年律师、法学专家、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和执业保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了解各单位、各群体希望能够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和诉求愿望。
与此同时,他们会同市人制(工)委,多次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就有关立法定位、制度设计、框架内容以及工作进度等做沟通,力争将各方面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转化为立法的“刚性条款”。“之所以如此广泛地听取各层次的意见建议,就是要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科学把握立法的精准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蒋蕴翔说。
《条例(草案)》共设五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社会责任、律师执业保障、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和附则。
作为创制性立法,《条例(草案)》有三个方面特色亮点。首先是坚持政治引领,以习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国家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将习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立法始终。
其次是力求务实管用。《条例(草案)》针对律师社会责任的范围以及履行方式、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探索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体系和改善执业环境,不断推进新时代律师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记者看到,《条例(草案)》拟专设“社会责任”一章,从党建引领、履职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企业合规等多方面,对律师的社会责任进行细化。
最后,该《条例(草案)》的地方特色也十分明显。注重将国家机关的最新要求与南京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从南京市实践中提炼归纳相应条款,充分的发挥律师在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例如,《条例(草案)》第二十条拟提出,支持律师参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本市产业集群,在产业高质量发展法律风险预警、法律纠纷风险处置和产业链整合、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既划出了咱们律师的‘社会责任清单’,也给出了执业保障的‘法律护身符’,期待早日实施。”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伟说。